关于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9-29 | 信息类型: 水土保持验收 | 作者: admin | 点击: 968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弥渡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为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于2020年9月完成了《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9月28日在弥渡县寅街镇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弥渡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大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shckj.com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24:00止,如对《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龚颖:13973776213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显宏:13648879923

附件: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验收会议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