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02 | 信息类型: 水土保持验收 | 作者: admin | 点击: 31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元谋弘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我公司委托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为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于2020年9月完成了《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9月1日在元谋县黄瓜园镇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元谋弘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shckj.com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超过20个工作日)24:00止,如对《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元谋班果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龚颖:13973776213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显宏:13648879923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俊:13678799861

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