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5-11 | 信息类型: 水土保持验收 | 作者: admin | 点击: 940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于2020年5月8日在晋宁区昆阳街道办开展了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成立了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昆明中信达建筑机械化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昆明中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云一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资料编写单位: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shckj.com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24:00止,如对《晋宁县气象观测站整体搬迁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资料编写单位反应。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莫云凯:15887111811

     2、验收资料编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显宏:13648879923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