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芒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了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为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于2021年9月完成了《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9月26日在芒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芒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云南恒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单位:云南勘中达岩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宝刚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芒市先午水库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shckj.com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24:00止,如对《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芒市先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左志强:18608759905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入吉:13678799861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文杰:1848732047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