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耿马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工 19869806830